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辦法 -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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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辦法

金山高中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辦法110.01.28    109學年資訊媒體組訂定

  • 依據:

10941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090565758號函核定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注意事項辦理。

  • 目的:

為因應疫情期間學生停課不停學之需求,配合本市教育局對於有使用相關設備需求之師生,訂立提供平板電腦、筆記型電腦及行動網卡借用服務之原則,以利在支援學校及教師石獅線上補課時,能規範使用者善盡設備保管之責任,並使學校設備使用發揮最大效益。

  • 借用對象:

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全班停課,並經本市教育局核定採線上補課之班級學生,以經濟弱勢學生:經註冊組所列身分名單認證之身心障礙、低收或中低收入戶、清寒家庭或弱勢兒少扶助身分者,為優先借用對象。

  • 借用項目:

依使用需求分為學生專用筆記型電腦、平板電腦、4G門號(SIM)提供申請借用。

  • 借用數量與期限:

每人限借一台/卡,申請通過借用者,借用期限以兩週為原則。

  • 借用流程:
  • 學生專用筆記型電腦、平板電腦申請流程:
  1. 符合借用條件者,應依本借用辦法所附「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申請書」,填寫後經家長同意簽名後,送交至資訊媒體組登記申請,資訊組統一造冊送陳審核後,再行通知通過審核者辦理借用等相關事宜。
  2. 借用時由資訊組同申請者進行測試點交。請在領用時當場確認編號、清點配備無誤,並填寫「學生借用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切結單」。
  3. 填妥「學生借用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切結單」後,正本由資訊媒體組保存,影本由借用學生留存,並依上方註記之借用日期進行歸還。
  4. 以本校原有設備借用為優先,若校內設備皆已借出,申請者則須改填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申請表」,填畢後由本校協助提出申請,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,由資訊媒體組通知領取設備。
  • 4G門號(SIM)申請流程:
  1. 家中無網路可連線進行線上補課之學生,得向本校資訊媒體組提出申請免費4G門號(SIM卡,啟用15天內有效)使用。
  2. 由申請學生及家長填具本市教育局所公布之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線上補課4G門號(SIM)申請表」,繳交至資訊媒體組,並由資訊媒體組轉交本市教育局教資科聯絡窗口。
  3. 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,4G門號(SIM)將寄至本校,屆時送達後,將由資訊媒體組通知學生領取。
  • 注意事項:

(一)使用者務必遵守下列電腦使用規範,如有違反情事,須自行全權負責:

1.使用者有義務負資料之保全與回復責任。

2.電腦軟體之安裝使用與智慧財產權之維護。

3.遵守電腦網路使用禮節、著作權法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相關之法令規定,且不得擅自安裝其他來路不明軟體。

(二)申請人應善盡保管借用設備之責,若發生借用設備之遺失、毀損、不當使用或保管疏失等情事,申請人須自行負賠償責任與支付修復費用。

(三)未依期限歸還或延誤歸還受檢,經限期公告後仍未歸還或受檢,得終止借用權利。

(四)使用者借用期間若有休學、中離等狀況,則取消其借用資格,使用者需於離校前將電腦繳回。

(五)設備借用期限到期歸還時,須將私人資料自行備份後刪除。借用期間個人所安裝之軟體,亦請在歸還前移除完畢。

(六)資訊媒體組就全校資源使用考量,保有隨時中止借用之權利。

  • 本辦法經資訊媒體組擬訂,並陳 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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