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5學年度「新北市圓夢AI × Dream × Maker計畫」,鼓勵各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賽。
一、依據115學年度新北市圓夢AI × Dream × Maker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市重視新世代學生人才培育,積極辦理各項學習及公共參與活動,鼓勵青年學子多元探索,勇敢追逐夢想,從實踐過程中學習自發、互動、共好之素養進而實現自我,故辦理「新北市圓夢AI × Dream × Maker計畫」。
三、本案參賽資訊如下:
四、
i.圓夢參賽提案類別:
ii.
1.AI創夢(AI Design):探索AI技術 × 解決真實問題 ×創造未來價值。
2.社會倡議(Social Advocacy):倡議行動 × 公共參與× 全球責任。
3.關懷行動(Care Action):在地實踐 × 社會行動 ×跨國參與。
iii.圓夢參賽提案組別說明:
iv.
1.參賽隊伍:1隊以1至5人為限,可跨校(限新北市學校)組隊,且每隊應設隊長1名,擔任聯繫窗口、收領圓夢基金之代表人。
2.1人限參與1隊。
v.參選資格:
vi.
1.凡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階段學校之中華民國在籍學生。
2.於提出申請資料時及繳交成果時須在學,若於繳交成果報告前休學、退學者將註銷參選資格(畢業者不在此限)。
vii.參賽提案期程:
viii.
1.報名作業:115年11月18日(星期三)。
2.資格審查:115年11月25日(星期三)。
3.初審作業:115年12月2日(星期三)。
4.初審公告:115年12月10日(星期四)。
5.決審上傳:115年12月22日(星期二)。
6.決審發表:115年12月29日(星期二)。
7.專家指導:116年1至6月進行。
8.築夢講座:116年3月起。
9.成果發表:116年6月。
ix.評選標準說明:
x.
1.企劃及方案可行性(30%)。
2.影響及創新發展性(30%)。
3.培力及資源整合性(20%)。
4.未來及永續規劃性(20%)。
五、獎勵:獲獎者將頒予圓夢基金及獎狀,本府教育局並保留獲獎名額調整之權利。
六、
i.新北圓夢AI × Dream × Maker獎:共計8組。
ii.
1.獲獎學生隊伍:每隊圓夢基金新臺幣(以下同)總獎金4萬5,000元整,獎狀1張。
2.獲獎隊伍指導教師:每隊圓夢指導教師獎,總獎金5,000元。
iii.新北圓夢潛力獎:依評審評選結果公告,組別可持續完成夢想,實現自我,並參與116年6月成果發表報告,經本府教育局審核評選通過,最多2組,給予每組圓夢潛力金2萬元。
iv.
1.獲獎學生隊伍:每隊圓夢潛力金,總獎金2萬元,獎狀1張。
2.獲獎隊伍指導教師:每隊圓夢指導教師獎,總獎金5,000元。
v.見賢思琪獎:共計4組;由評審評選圓夢落地最成功組別,依照評選分數成績取前4組。
vi.
1.菁英獎:獲獎隊伍,每隊獎金2萬元整。
2.大師獎:獲獎隊伍,每隊獎金1萬5,000元整。
3.鑽石獎:獲獎隊伍,每隊獎金1萬元整。
4.白金獎:獲獎隊伍,每隊獎金5,000元整。
vii.圓夢基金於評選後原則以電匯形式發放,另圓夢潛力金於成果發表會後採同形式發放。
viii.進入決審隊伍,本府教育局發給參賽證明1張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