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貴校人員公假登記出席「教育部115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三階培訓課程」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3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5004159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充足各縣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講師人才庫,並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,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等,爰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本案培訓課程。
三、本案課程辦理場次分為線上及實體課程(北區、中區、南一區、南二區及東區),兩種課程皆須參與。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:
(一)線上研習場次
2、第二場:115年5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1時至4時。
3、第三場:115年5月1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。
4、第四場:115年5月16日(星期六)下午1時至4時。
(二)實體研習場次
1、東區(花蓮):115年5月30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。
2、南二區(臺南):115年6月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南市中西區進學國民小學。
3、南一區(高雄):115年6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高雄市楠梓區油廠國民小學。
4、中區(臺中):115年7月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。
5、北區(臺北):115年9月19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。
四、線上課程連結、實體課程報到時間及地點,將於課前1週寄信至已報名該場次學員信箱。
五、本案課程為認證性質,遲到、早退、缺席合計超過(含)15分鐘者,視同缺課,則無法取得該場次研習時數。
六、若有課程相關疑問,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評鑑所王思涵助理,
電話:(02)2311-3040分機8308,e-mail:ras@go.utaipei.edu.tw。
七、檢附課程表暨注意事項及學員名單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3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5004159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充足各縣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講師人才庫,並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,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等,爰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本案培訓課程。
三、本案課程辦理場次分為線上及實體課程(北區、中區、南一區、南二區及東區),兩種課程皆須參與。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:
(一)線上研習場次
2、第二場:115年5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1時至4時。
3、第三場:115年5月1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。
4、第四場:115年5月16日(星期六)下午1時至4時。
(二)實體研習場次
1、東區(花蓮):115年5月30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。
2、南二區(臺南):115年6月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南市中西區進學國民小學。
3、南一區(高雄):115年6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高雄市楠梓區油廠國民小學。
4、中區(臺中):115年7月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。
5、北區(臺北):115年9月19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。
四、線上課程連結、實體課程報到時間及地點,將於課前1週寄信至已報名該場次學員信箱。
五、本案課程為認證性質,遲到、早退、缺席合計超過(含)15分鐘者,視同缺課,則無法取得該場次研習時數。
六、若有課程相關疑問,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評鑑所王思涵助理,
電話:(02)2311-3040分機8308,e-mail:ras@go.utaipei.edu.tw。
七、檢附課程表暨注意事項及學員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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