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檢送「115學年度綜合型高中數學領域教師增能研習」
說明:
一、依據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中心115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分為4區域辦理:
(一)北區定於115年11月26日(星期四),假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大樓2樓自主學習空間辦理。
(二)中區定於115年11月30日(星期一),假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行政大樓6樓第3會議室辦理。
(三)東區定於115年12月2日(星期三),假國立臺東高級中學圖書館3樓數位學習教室辦理。
(四)南區定於115年12月23日(星期三),假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實踐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。
三、參加人員:綜合型高中數學領域教師,各場次以30人為限,請依學校所在縣市報名參加。
(一)北區:宜蘭縣、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(市)、花蓮縣及連江縣
(二)中區: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及雲林縣
(三)東區:臺東縣、花蓮縣
(四)南區:嘉義縣(市)、臺南市、高雄市及屏東縣
四、參加人員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
(http://www.inservice.edu.tw/)報名,各區域課程代碼及報名截止日請參閱研習實施計畫。
五、請核予參加人員公(差)假登記及課務排代,往返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核實支應。
六、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。
一、依據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中心115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分為4區域辦理:
(一)北區定於115年11月26日(星期四),假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大樓2樓自主學習空間辦理。
(二)中區定於115年11月30日(星期一),假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行政大樓6樓第3會議室辦理。
(三)東區定於115年12月2日(星期三),假國立臺東高級中學圖書館3樓數位學習教室辦理。
(四)南區定於115年12月23日(星期三),假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實踐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。
三、參加人員:綜合型高中數學領域教師,各場次以30人為限,請依學校所在縣市報名參加。
(一)北區:宜蘭縣、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(市)、花蓮縣及連江縣
(二)中區: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及雲林縣
(三)東區:臺東縣、花蓮縣
(四)南區:嘉義縣(市)、臺南市、高雄市及屏東縣
四、參加人員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
(http://www.inservice.edu.tw/)報名,各區域課程代碼及報名截止日請參閱研習實施計畫。
五、請核予參加人員公(差)假登記及課務排代,往返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核實支應。
六、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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