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113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草案
一、依據
(一)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45121 號令修正公布家庭教育法。
(二) 新北市112學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(三) 本校輔導工作計畫。
二、目的
(一)結合課程、融入教學全面推動家庭教育。
(二)加強家庭成員彼此間良性及合宜的互動。
(三) 提供父母教養子女相關諮詢服務,期能提升親職知能,以勝任親職工作。
(四) 規劃學校活動強化家庭教育的各個面向,加深教育成效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師生及家長。
四、委員會組成: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、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,其餘委
員由行政代表7人、教師代表7人、家長代表1人組成,共計17人。
五、規劃辦理原則
(一)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,並應偕同各單位辦理親職教育與相關活動。
(二)因應學生身心發展之需求、家庭狀況及學校人力、物力,由輔導處統籌規劃不同主題,並以多元彈性的方式,邀請全校親師生共同參與各項學習活動。
(三)連結各項社會資源,積極推展家庭教育。
(四)融入親職、子職、性別、倫理、婚姻、家庭資源與管理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項目。
1.親職教育: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。
2.子職教育: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。
3.性別教育: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。
4.婚姻教育: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。
5.倫理教育:指增進家庭成員互相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。
6.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: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。
7.其他家庭教育事項。
(五)實施時間:導師時間、班會、週會、融入各科教學、彈性課程、學校日、課後、假日等時間。
六、實施活動及方式:
活動名稱 |
活動方式 |
活動內容 |
活動月份 |
活動對象 |
主辦 |
研擬計畫 |
會議 |
研擬113學年度工作計畫。 |
113/8 |
全校學生 |
輔導處 |
健全組織、審定計畫召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會議 |
會議 |
1、審定學年年度工作計畫。 2、成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並召開會議 |
113/9 114/6 |
全校學生 |
輔導處 |
家長日活動 |
專題講座 親師座談 宣導活動 |
|
113/9 114/3 |
全校學生及家長 |
輔導處 |
親職教育 專題講座 |
專題講座 |
親職講座,探討親子溝通與互動 |
113/9、11 114/4、5 |
全校家長 |
輔導處 |
親子交流 |
親子透過活動進行交流 |
寒暑假設定主題由親子完成任務 |
113/7-8 114/2 |
全校學生及家長 |
教務處/綜合領域 |
金中講堂 |
專題講座 |
家庭教育議題宣導 |
週會時間 |
全校師生 |
輔導處 |
歲末感恩 慈孝感恩活動 |
親子互動 |
1.國高中部撰寫信感恩長輩的照顧 2.國一體驗懷孕課程 |
113/12 114/5 |
全校師生與家長 |
輔導處
|
發行耕讀金中心田刊物 |
輔導文宣 |
家庭教育宣導 |
每學期 4期 |
全校學生 |
輔導處 |
家庭教育融入課程 |
課程融入教學 |
各領域學科老師配合課程單元融入家庭教育 |
全學年 |
全校學生 |
教務處 |
訪談 |
聯繫、家訪 |
定期或不定期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聯繫訪談 |
全學年 |
全校家長 |
學務處、輔導處 |
諮商 |
諮商 |
提供家長家庭教育諮商 |
全學年 |
全校家長 |
輔導處 |
七、經費來源: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專案及運用本校輔導工作計畫預算項下支應。
八、預期效益:
(一)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,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。
(二)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知能,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相關概念。
(三)創新、蒐集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,提昇家庭教育之成效。
(四)暢通學校、家長及社區溝通管道,促進家校合作效能。
九、本計畫經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