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教育專區 -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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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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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

一、依據

     (一)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45121 號令修正公布家庭教育法。

     (二) 新北市112學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
     (三) 本校輔導工作計畫。

二、目的

(一)結合課程、融入教學全面推動家庭教育。

(二)加強家庭成員彼此間良性及合宜的互動。

 (三) 提供父母教養子女相關諮詢服務,期能提升親職知能,以勝任親職工作。

 (四) 規劃學校活動強化家庭教育的各個面向,加深教育成效。
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師生及家長。

四、委員會組成: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、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,其餘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員由行政代表7人、教師代表7人、家長代表1人組成,共計17人。

五、規劃辦理原則

(一)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,並應偕同各單位辦理親職教育與相關活動。

(二)因應學生身心發展之需求、家庭狀況及學校人力、物力,由輔導處統籌規劃不同主題,並以多元彈性的方式,邀請全校親師生共同參與各項學習活動。

(三)連結各項社會資源,積極推展家庭教育。

(四)融入親職、子職、性別、倫理、婚姻、家庭資源與管理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項目

     1.親職教育: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2.子職教育: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3.性別教育: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4.婚姻教育: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5.倫理教育:指增進家庭成員互相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6.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: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。

     7.其他家庭教育事項。

  (五)實施時間:導師時間、班會、週會、融入各科教學、彈性課程、學校日、課後、假日等時間。

六、實施活動及方式:

活動名稱

活動方式

活動內容

活動月份

活動對象

主辦

研擬計畫

會議

研擬112學年度工作計畫。

112/8

全校學生

輔導處

健全組織、審定計畫召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會議

會議

1、審定學年年度工作計畫。

2、成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並召開會議

112/9

113/6

全校學生

輔導處

家長日活動

專題講座

親師座談

宣導活動

  1. 家庭教育宣導資料
  2. 國高三升學講座
  3. 12年國教適性入學宣導
  4. 學習歷程檔案建置說明
  5. 親師座談與交流

112/9

113/3

全校學生及家長

輔導處

親職教育

專題講座

專題講座

親職講座,探討親子溝通與互動

111/9、11

112/4、5

全校家長

輔導處

親子交流

親子透過活動進行交流

寒暑假設定主題由親子完成任務

112/7-8

113/2

全校學生及家長

教務處/綜合領域

金中講堂

專題講座

家庭教育議題宣導

週會時間

全校師生

輔導處

歲末感恩

慈孝感恩活動

親子互動

1.國高中部撰寫信感恩長輩的照顧

2.國一體驗懷孕課程

112/12

113/5

全校師生與家長

輔導處

發行耕讀金中心田刊物

輔導文宣

家庭教育宣導

每學期

4

全校學生

輔導處

家庭教育融入課程

課程融入教學

各領域學科老師配合課程單元融入家庭教育

全學年

全校學生

教務處

訪談

聯繫、家訪

定期或不定期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聯繫訪談

全學年

全校家長

學務處、輔導處

諮商

諮商

提供家長家庭教育諮商

全學年

全校家長

輔導處

七、經費來源: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專案及運用本校輔導工作計畫預算項下支應。

八、預期效益:

(一)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,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。

(二)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知能,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相關概念。

(三)創新、蒐集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,提昇家庭教育之成效。

(四)暢通學校、家長及社區溝通管道,促進家校合作效能。

九、本計畫經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